上海作為國際化大都市,為吸引和留住優秀創業人才,構建了多層次、多元化的創業人才落戶政策體系。該體系主要涵蓋居轉戶、引進人才落戶以及留學生落戶三大維度,為不同背景、不同階段的創業者提供了差異化的落戶通道。對于符合條件的創業者,政策允許其縮短居住證年限要求;對于特別優秀的創業人才,上海更是開辟了直接落戶的綠色通道;而對于留學回國人員選擇在上海創業的,也設有專門的留學生落戶政策支持。

針對創業者對落戶條件存在的疑問,可通過上海落戶條件自測系統獲取精準評估,為個人落戶規劃提供科學依據。
2023年上海創業人才落戶政策之居轉戶通道解析
上海市居住證轉戶籍的常規條件要求申請人需滿足以下核心指標: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在本市被評聘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技師(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對應,達到一定的市場化評價標準;同時符合國家及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無刑事犯罪記錄等其他不宜轉辦常住戶口的情形。
針對創業群體普遍缺乏職稱認證的特點,上海市政策設計提供了靈活替代方案。具體而言,當創業者在上海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上海市規定標準,或者連續3年聘用上海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情況下,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實現居轉戶申請。
為激勵創新創業,上海市對符合條件的創業者提供了居住證年限縮短的政策支持。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經上海市創業投資行業協會備案的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2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資金須到位并持續投資滿1年)的上海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的條件下,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由7年縮短為5年。對于獲得更大規模投資的創業者,政策優惠力度更大: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資金須到位并持續投資滿1年)的上海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的條件下,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由7年大幅縮短為3年。
2023年上海創業人才落戶政策之引進人才通道解析
對于表現卓越的創業者,上海市提供了更為便捷的直接落戶通道。具體條件為: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或者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資金須到位并持續投資滿1年)的上海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的情況下,可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值得注意的是,申請直接落戶的創業者需與本市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交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股份需在企業入駐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獲得投資前取得)。申請過程中需提交股東證明、投資協議、投資資金到位且持續投資滿1年的證明等材料。
根據《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引進人才可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對于已婚的引進人才,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實現家庭整體落戶,這一政策設計充分考慮了人才的家庭因素,增強了政策的吸引力和人文關懷。
2023年上海創業人才落戶政策之留學生通道解析
針對留學回國人員選擇在上海創業的情況,上海市設立了專門的留學生創業落戶政策。來滬創業的留學回國人員申請上海落戶需符合以下條件:擁有專利、科研成果、專有技術等創新要素,并以此為基礎在上海市創辦留學人員企業的負責人或團隊核心成員(一般累計不超過3人)。
企業運營方面,要求企業正常運營、招用至少1名員工(不含企業負責人本人),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即可申辦落戶。在企業注冊資金方面,要求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實繳),留學人員企業負責人需為第一大股東(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資金注入),個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這一政策為留學回國人員在滬創業提供了有力支持,有效促進了國際人才與本地創新資源的深度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