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為增強城市競爭力、吸引并留住各類優秀人才,對2025年度落戶政策進行了全面優化與拓展,為不同背景、不同條件的群體提供了多元化的落戶渠道。本文將系統梳理當前實施的各類落戶途徑及其具體條件,助力各類人才精準把握政策要點,選擇最適宜的落戶方案。

人才引進政策作為上海人才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其2025年版政策有效期延續至11月30日,重點面向高學歷、高技能、高貢獻等三類人才群體。該政策體系允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遷,最快可實現6個月內完成落戶流程,極大提升了人才引進的效率與吸引力。
當前上海市主要落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居住證轉常住戶口(簡稱"居轉戶")、應屆畢業生落戶、投靠類落戶、人才引進落戶以及留學歸國人員落戶等多種類型。各類政策的具體實施細則及有效期將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官方部門的最新公告動態調整。
居轉戶政策自2025年1月1日正式實施,有效期設定至2029年12月31日,為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并滿足相關條件的人員提供了轉為本市常住戶口的制度保障。該政策根據申請人實際貢獻及所在區域特點,設置了差異化、精細化的落戶條件,特別是針對臨港新片區等重點發展區域,制定了更為靈活的準入標準。
居轉戶基本申請條件包括:
1. 依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累計達到7年;
2. 持證期間按照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3. 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4. 在本市被評聘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對應;
5. 符合國家及上海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無刑事犯罪記錄及其他不符合落戶條件的情形。
根據申請人具體情況及所在區域特點,居轉戶政策設計了多種實施方案:
1. 標準方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滿7年,且最近36個月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2025年標準為22792元/月)。
2. 加速方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滿5年,且最近36個月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2025年標準為34188元/月)。
3. 專業技術人才方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滿7年,且在本市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最近36個月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1.3倍(2025年標準為14815元/月)。
4. 高級人才快速通道: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同等專業能力水平證明,僅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并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滿6個月,且最近6個月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2025年標準為22792元/月)。
5. 納稅貢獻方案:近3年累計個人所得稅繳納額達到100萬元以上,且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滿3年,最近36個月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2025年標準為34188元/月)。
6. 臨港新片區特殊政策:由臨港新片區推薦函企業推薦,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滿5年,且最近36個月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1倍(2025年標準為11396元/月)。
7. 臨港白名單企業人才:在臨港新片區白名單企業工作,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滿3年,且最近24個月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1倍(2025年標準為11396元/月)。
8. 張江科學城人才計劃: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滿5年,且最近36個月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2025年標準為22792元/月)。
9. 張江核心人才快速通道:在張江科學城核心區域工作,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滿3年,且被認定為核心人才,最近24個月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2025年標準為22792元/月)。
10. 五大新城人才支持計劃: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滿5年,且最近36個月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2025年標準為22792元/月)。
11. 專業技術人才優化方案: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滿5年,且最近36個月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1.3倍(2025年標準為14815元/月)。
人才引進落戶基本條件包括:
1. 無刑事犯罪記錄及其他不宜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的情形;
2. 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3. 用人單位需具備人才引進落戶資格,公司應正常經營、無不誠信記錄,并依法納稅,按規定參加上海市社會保險,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4. 申請人需符合上海市人才引進目錄規定的相關條件。
人才引進落戶實施方案:
12. 本科人才方案:取得全日制本科學位,在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工作,連續2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2025年標準為22792元/月)。
13. 碩士人才方案:取得碩士學歷及學位證書,在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工作,連續1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2025年標準為22792元/月)。
14. 博士及高級人才方案:取得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在上海市工作1-3個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2025年標準為22792元/月)。
15. 納稅突出貢獻方案:近3年累計個人所得稅繳納額超過100萬元,且連續3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2025年標準為34188元/月)。
留學歸國人員落戶基本條件:
1. 獲得境外本科或以上學歷學位,且該學歷學位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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