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作為國際化大都市,其戶籍政策一直備受關注。在眾多落戶途徑中,夫妻投靠落戶是較為常見的方式之一。根據現行政策,常規夫妻投靠落戶通常需滿足10年婚姻期限方可申請,這對許多急于獲得上海戶口的家庭而言無疑是一段漫長的等待。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針對殘疾人配偶的投靠落戶設有特殊政策,可顯著縮短等待周期。本文將全面解析上海投靠落戶的各項政策條件及辦理流程,為有意向者提供專業指導。

上海以其包容性和多元化特質吸引著全國各地人才前來求學、就業并定居,許多人最終選擇在此組建家庭。對于非上海戶籍人士而言,通過與上海戶籍居民結婚成為獲取上海戶口的重要途徑之一。相較于其他落戶方式,夫妻投靠落戶門檻相對較低,主要考驗的是申請者的耐心與時間投入。
關于外地人與上海戶籍居民結婚后申請落戶的時間要求,現行政策根據不同情況劃分為10年、7年和5年三個檔次,具體適用條件各不相同。
上海配偶落戶:結婚滿10年常規投靠政策
根據上海市公安局相關規定,外省市人員(包括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年滿35周歲,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10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的,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此政策適用范圍廣泛,但需同時滿足兩個核心條件:一是婚姻關系存續滿10年,二是投靠方年齡已滿35周歲。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對于通過居轉戶、人才引進、留學生落戶或應屆生積分落戶等形式獲得上海戶口的人員,其上海戶口需滿10年后,配偶方可按照投靠落戶政策申請上海戶口。這一規定確保了政策的公平性和穩定性。
上海配偶落戶:結婚滿7年特殊群體投靠政策
針對特定群體,上海設有更為優惠的投靠落戶政策。外省市少數民族人員及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7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7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同樣,外省市人員與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少數民族、華僑人員(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7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7年,也可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此類政策體現了上海對特定群體的關懷與支持,旨在促進社會和諧與民族團結。
上海配偶落戶:結婚滿5年殘疾人配偶投靠政策
對于殘疾人配偶,上海設有更為寬松的投靠落戶政策。外省市人員與本市殘疾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5年,即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這一政策顯著縮短了常規10年的等待期,體現了上海對殘疾人家庭的特殊關懷。
本市支內、知青人員及其生育的子女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在本市戶口登記滿5年)婚姻登記滿5年的,同樣可以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此類政策兼顧了歷史因素和現實需求,為特定群體提供了更為便捷的落戶途徑。
上海配偶落戶:夫妻投靠落戶辦理流程
夫妻投靠落戶的具體辦理流程相對規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環節:
申請人需先在上海公安機關辦理準遷證;取得準遷證后,前往投靠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拿到遷移證后,需在三日內返回上海辦理最終的落戶手續。整個流程環環相扣,申請人需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完成各項手續,以確保落戶順利進行。
對于滿足時間要求的申請人,可參考上述流程進行操作。各區縣均設有專門的落戶辦理點,申請人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就近辦理。建議申請人在辦理前詳細了解相關政策要求,并準備齊全所需材料,以提高辦理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