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上海市人才引進政策的持續優化,2022年居住證轉常住戶口(居轉戶)的申請流程呈現出更為便捷的趨勢。政策環境的逐步放寬為眾多外來從業人員提供了落戶上海的機遇,然而申請過程中所需材料的準備仍是決定成敗的關鍵因素。上海市"一網通辦"政務平臺的不斷完善,使得各部門間的信息互通與材料調取更為高效,但特定核心材料的缺失仍將直接導致申請進程受阻,甚至造成申請失敗。

對于計劃通過居轉戶途徑落戶上海的人士而言,以下幾個類別的材料準備尤為關鍵,需予以特別關注:
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婚姻狀況作為個人基本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居轉戶申請中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不同婚姻狀況所需的證明材料存在顯著差異,申請人需根據自身情況準確準備:
對于離異人士,需提供離婚證的蓋章頁及信息頁,同時附上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出具的調解書、判決書。再婚人員則需同時提供現任婚姻的結婚證蓋章頁及信息頁,以及前次婚姻的離婚證蓋章頁和信息頁,以及相應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文書。喪偶人士則需提供喪偶相關證明,如戶口注銷信息頁等。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離異或再婚人員在辦理居轉戶過程中,若離婚協議等重要材料遺失,將無法順利完成申請。此種情況下,申請人必須先聯系相關部門補開文件或進行公證,才能繼續居轉戶申請流程。
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稅務證明
對于在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分公司)工作的申請人,需額外提供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在上海市繳納增值稅等稅種的稅單。此類材料無需在線上傳,但需在現場提交環節備妥。
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若未在上海地區進行納稅申報,則不具備為其員工申請居轉戶的資格。因此,申請人在準備材料前,應確認所在分公司是否已完成相關稅務義務。
子女隨遷相關證明
申請居轉戶時如需攜帶未成年子女隨遷,必須準備完整的子女身份及就學狀況證明。具體包括: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子女戶口簿地址頁及本人信息頁(或戶籍證明);對于年滿16周歲及以上且仍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還需提供學籍證明和在讀證明。
在辦理上海居住證積分期間,當子女進入高中階段后,家長需主動補充提供學籍證明和在讀證明材料,以確保積分申請的持續有效性。這一細節常被申請人忽視,導致積分申請中斷或失效。
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
個人所得稅繳納記錄是評估申請人在滬工作穩定性和經濟貢獻的重要依據。2019年之前的稅單已實現全國聯網查詢,申請人無需主動提供。然而,2019年之后的稅單則需要提交兩份材料:一是在個人所得稅系統上打印的完稅證明;二是由工作單位提供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上的報稅記錄截屏。
這兩份材料中的記錄必須嚴格對應,任何不一致或缺失都可能導致申請被退回或拒絕。申請人應提前與單位財務部門溝通,確保稅單記錄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外地工作經歷離職證明
此項材料主要針對來上海工作前曾在其他地區就業的申請人。雖然嚴格來說,離職證明并不屬于居住證申請的直接材料,但在檔案核實階段,它是檔案中必須包含的重要文件。若申請人檔案中缺少最后一家外地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則需聯系原單位補開,方可繼續居轉戶申請流程。
檔案材料的完整性直接關系到申請人的背景調查結果,因此,對于有外地工作經歷的申請人,提前核實檔案內容并補全缺失材料顯得尤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