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職稱作為上海居住證轉常住戶口(居轉戶)的必要條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針對外省市職稱在上海落戶的認可問題,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明確規定,在外省市考取的職稱證書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經上海認可的職稱技能復核程序后,可用于上海落戶申請。2023年上海居轉戶職稱復核流程詳解

對于不確定自己是否符合落戶條件的申請人,可通過上海落戶條件自測系統進行初步評估,以明確自身資格狀況。
外省市職稱用于上海居轉戶復核流程:適用對象范圍
1、申請辦理上海市常住戶口的持證人員
2、持有外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或其授權的地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的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需要進行職業技能復核的個人申請人。
政策要點:
根據上海市現行政策規定,凡是在上海行政區域以外考取的中級或高級職稱證書,均須經過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的復核程序,確認其真實性和有效性后,方可在上海落戶申請中予以認可和使用。
外省市職稱用于上海居轉戶復核流程:具體辦理程序
1、受理窗口:
申請人須攜帶相關材料至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設立的專門服務窗口,辦理職稱復核申請手續。
2、證書核驗:
(1)對于在"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上能夠查詢確認的證書信息,經工作人員驗證其真實有效后,申請人可辦理個人職業技能復核申請手續,并按規定繳納相關考務費用。相關材料原件經核實后可當場退還申請人。
(2)對于在"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上無法直接查詢確認的證書信息,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將向申請人出具正式受理回執。待證書經相關部門檢驗確認為真實有效后,將通知申請人前來辦理個人技能復核手續。
3、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統一組織實施技能復核考試,考試結束后,將通知申請人領取書面復核結果(一式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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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清單:
(1)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由引進單位加蓋公章的《上海市居住證轉常住戶口人員職業技能復核申請認定表》(一式三份),該表格可登錄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下載填寫。
外省市職稱用于上海居轉戶復核流程:辦理時間及地點
受理地點和時間安排:
地點:上海市天山路1800號4號樓一樓大廳單位和個人業務窗口
時間: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五 上午9:00—11:30(雙休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不對外辦公)
辦理時限:自復核鑒定費用繳納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復核程序并出具結果。
技能復核費用:按照上海市國家職業資格鑒定的現行收費標準執行,具體金額以鑒定中心公示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