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資源作為城市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構成要素,在上海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進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對新時代發展要求,上海市持續優化人才引進政策體系,以精準施策為導向,著力打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人才發展環境。針對研究生這一高素質人才群體,上海市進一步放寬落戶限制,推出系列優待政策。本文將詳細解析2023年研究生上海落戶的具體條件、適用范圍及申請流程,為有意向在上海發展的研究生人才提供權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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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研究生落戶政策詳解
根據上海市現行政策,國內高校應屆碩士研究生落戶需滿足積分評價體系要求,即累計積分達到72分標準線。該積分評價體系依據《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評分辦法》執行,綜合考量申請人學歷背景、就業單位性質、專業緊缺程度、在校表現等多維度指標。
符合下列條件的應屆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免積分直接落戶”政策:
①上海市屬高校及科研院所培養的應屆碩士畢業生
②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培養的應屆碩士畢業生
③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培養的應屆碩士畢業生
④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培養的應屆碩士畢業生
留學研究生落戶政策分析
入職即享落戶資格類別:
(1)畢業于世界排名前50院校的碩士研究生
半年社保繳納,無基數要求類別:
(1)STEM專業領域(包括工程類、生物科學、數學、物理科學及相關交叉學科)的碩士畢業生
(2)畢業于世界排名51-100院校的碩士研究生
半年社保,基數需達到上海市社會平均工資1倍類別:
(1)完成國外本科及國外碩士連續學習的人員
(2)國內全日制"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國外碩士學位的人員
(3)國內全日制非"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國外高水平大學碩士學位的人員
一年社保,基數需達到上海市社會平均工資1.5倍類別:
(1)國內非"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國外非高水平大學碩士學位的人員
(2)國內非全日制本科學歷,并獲得國外碩士學位的人員
(3)國內專科學歷,并獲得國外碩士學位的人員
(4)國內專科學歷,通過轉學分方式升讀國外本科并獲得國外碩士學位的人員
政策要點提示 :
1. 社保繳納須在同一單位連續進行,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須保持合理對應關系;
2. 國外碩士學位獲得者須滿足境外連續學習時長不少于180天的硬性規定;
3. 申請人在國外學習期間不得在國內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將影響落戶資格認定。
研究生人才引進落戶政策解讀
非應屆碩士畢業生可通過上海市重點機構人才引進通道申請落戶,該通道審批周期相對較短,通常在材料齊全情況下一年內可完成辦理流程。需要注意的是,部分重點機構可能存在人才引進名額限制,申請人需提前與用人單位確認相關政策。
1.高層次人才引進通道
適用于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或已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此類人才可享受優先落戶政策,審批流程更為便捷。
2、重點機構緊缺急需人才引進通道
適用于上海市重點發展領域內的企事業單位所需的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請人需符合上海市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和重點發展領域的專業需求。
隨著研究生教育規模的持續擴大,研究生人才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反映出用人單位對高學歷人才的重視程度不斷提升。具備扎實專業背景和創新能力的研究生依然受到市場青睞。上海作為國際化大都市,為研究生人才提供了廣闊的發展平臺和優質的職業環境。有意在上海長期發展的研究生人才,應充分利用當前寬松的落戶政策,及早規劃上海落戶事宜,為個人職業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如有相關政策疑問,歡迎咨詢專業服務機構獲取詳細指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