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上海市戶籍準入政策持續優化調整,準入門檻的顯著降低充分體現了這座城市吸引和留住各類人才的戰略決心。在當前政策環境相對寬松的背景下,成功獲得上海戶籍無疑是一項具有長遠價值的明智選擇,將為個人職業發展和家庭生活規劃帶來諸多實質性便利。

本文系統梳理了現行上海市戶籍準入政策體系,全面涵蓋了居住證轉戶籍(居轉戶)、應屆畢業生落戶、人才引進落戶、留學回國人員落戶以及親屬投靠落戶五大主要渠道的具體申請條件與操作流程,旨在為有意向的申請者提供權威參考。
在眾多落戶途徑中,居住證轉戶籍制度因其較低的準入門檻和廣泛的適用性,成為大多數在滬工作人士的首選方案。該途徑主要要求申請人在上海持有居住證并保持穩定就業狀態,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1.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同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滿7年,且最近3年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及以上。
2.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同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滿7年,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最近3年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1.3倍及以上。
3.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同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滿5年,且最近3年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及以上,并經認定為臨港新片區企業科技技能人才。
4. 在臨港新片區就業,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同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滿5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1倍及以上。
5. 在臨港新片區重點企業工作并經認定為核心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同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滿3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1倍及以上。
6. 在張江科學城工作,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同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滿5年,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最近3年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1.3倍及以上。
7. 在張江科學城工作,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同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滿5年,且最近3年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及以上。
8. 經認定為張江科學城骨干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其中在張江科學城工作滿2年,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最近3年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1.3倍及以上。
9. 經認定為張江科學城骨干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其中在張江科學城工作滿2年,且最近3年內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及以上。
人才引進落戶政策對申請人個人資質及用人單位的要求相對較高,但其審批周期較短,最快可在兩年內完成落戶流程,且允許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遷,具有顯著的家庭整體遷移優勢。具體申請條件包括:
1. 具有博士學歷或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并在上海找到匹配職位,可直接申請落戶上海。
2. 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的人員,可直接申請落戶上海。
3. 列入省部級及以上人才培養計劃的人選,可直接申請落戶上海。
4. 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研發項目負責人及核心團隊成員,可直接申請落戶上海。
5. 具有碩士學歷學位,在上海高新技術企業工作滿1年,且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及以上,可申請落戶上海。
6. 具有本科學歷學位,在上海高新技術企業工作滿2年,擔任團隊核心成員,且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及以上,可申請落戶上海。
7. 取得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在上海市重點企業工作滿2年,且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及以上,可申請落戶上海。
8. 獲得中華技能大獎等國家級榮譽(持有相關證書),可直接申請落戶上海。
9. 取得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認定證書(高級技師),可直接申請落戶上海。
10. 取得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并在省部級以上技能競賽中獲獎,可直接申請落戶上海。
11. 在上海市科創機構工作,獲得1000萬元以上投資,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創業人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2年,可申請落戶上海。
12. 從事創新創業中介服務工作,3年內完成5000萬元以上技術交易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2年,可申請落戶上海。
13. 從事創業投資管理運營工作,投資規模達到3000萬元,可直接申請落戶上海。
14. 在上海創業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或高級管理人員,社會保險按最高基數繳納滿3年,且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100萬元,可申請落戶上海。
15. 經認定為企業家人才,持有企業股份比例不低于10%,企業利潤率達到10%,年度納稅額達到1000萬元,且企業為上市公司,可直接申請落戶上海。
16. 獲得相關領域權威證書、獎項或榮譽稱號的人才,可直接申請落戶上海。
17. 經上海市各區及重點區域自主審批的緊缺急需類人才,可直接申請落戶上海。
18. 納稅額達到3000萬元的企業推薦的人才,可直接申請落戶上海。
留學回國人員落戶是目前準入門檻相對較低、但辦理周期較長的落戶途徑,具有較高的性價比優勢。值得注意的是,留學回國人員須在畢業后的兩年內返回上海工作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將失去申請資格。具體條件如下:
1. 畢業于世界排名前50的大學,在上海就業即可申請落戶。
2. 畢業于世界排名51-100的大學,在上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無社保基數要求即可申請落戶。
3. 畢業于國外高水平大學并獲得博士學位,在上海就業即可申請落戶。
4. 在國外高水平大學擔任副教授及以上職稱,在上海就業即可申請落戶。
5. 在世界500強企業擔任高管或高級工程師,在上海就業即可申請落戶。
6. 畢業于國外非高水平大學并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在國外學習時間滿1年,在上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滿6個月,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1倍及以上,可申請落戶。
7.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本科畢業,獲得國外大學碩士學位,在上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滿6個月,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1倍及以上,可申請落戶。
8. 國內非"雙一流"建設高校本科畢業,獲得國外高水平大學碩士學位,在上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滿6個月,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1倍及以上,可申請落戶。
9. 國內非"雙一流"建設高校本科畢業,獲得國外非高水平大學碩士學位,在上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滿1年,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1.5倍及以上,可申請落戶。
10. 畢業于國外高水平大學并獲得學士學位,在上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滿6個月,繳費基數達到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1倍及以上,可申請落戶。
應屆畢業生落戶政策適用于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可通過積分達到72分直接落戶,或符合特定條件直接落戶,無居住證和社保基數要求,申請流程相對高效快捷。然而,該政策僅適用于當年應屆畢業生,時間窗口較為有限。具體條件包括:
1. 所有高校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可直接落戶上海。
2. 上海市所有高校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可直接落戶上海。
3. 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的應屆碩士畢業生(不限專業),可直接落戶上海。
4. 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僅限建設學科專業),可直接落戶上海。
5.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可直接落戶上海。
6. 上海市"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在上海市五大新城或南北地區重點轉型地區用人單位工作的,可直接落戶上海。
7. 上海市高校在校期間服役的應屆畢業生,畢業后可直接落戶上海。
8. 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積分達到72分并在上海就業,可申請落戶上海。
9. 普通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積分達到72分并在上海就業,可申請落戶上海。
親屬投靠落戶政策對申請人的學歷、社保繳納基數和居住證持有情況無特殊要求,但需要申請人在上海有直系血緣親屬,且被投靠人需在上海擁有合法房產,房產所有權人須同意并簽署相關申請文件。具體條件如下:
1. 與上海戶籍配偶結婚滿10年,且配偶上海戶籍滿10年,申請人年滿35周歲。
2. 與上海戶籍配偶結婚滿7年,且配偶上海戶籍滿7年,申請人為少數民族、歸僑、歸僑子女或華僑子女。
3. 與上海戶籍配偶結婚滿5年,且配偶為上海戶籍殘疾人。
4. 與上海戶籍配偶結婚滿5年,且配偶為支內、知青人員及其子女。
5. 夫妻因工作原因分居兩地,一方為上海戶籍。
6. 配偶持有上海戶籍且已去世,子女持有上海戶籍。
7. 父母一方為上海戶籍,申請人年滿16周歲或為普通高中在讀學生,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8. 父母為上海戶籍高校學生,子女未成年且在上海居住。
9. 上海市戶籍家庭收養的外省市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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